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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疑:圆明园防渗是“必须的”?

2007-12-12 作者:赵永新 来源:人民网环保频道

  11月22日,南方周末刊发了该报记者石岩采写的报道《圆明园铺膜事件的另一种声音》。清华大学教授郭黛姮在接受采访时,重申了她在2005年圆明园防渗风波中的观点: 


  在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教授郭黛姮看来,铺防渗膜是圆明园整修山形水系的正常工作。

  “圆明园是水景园,‘圆明园四十景’中临水的景点占了25个,另外的一些景也有溪流环绕。没有水的圆明园是不可想象的。”郭黛姮查过史料,盛时的圆明园也要从万泉河和玉泉山引水,那时“海淀”还是名副其实的“海淀”。“水源丰沛而需要补水,原因是地质条件欠佳。防渗是必须的。”郭黛姮说。

  对此,笔者不敢苟同,现提出来商榷。

  一、“铺防渗膜是圆明园整修山形水系的正常工作”,其实并不“正常”,原因有二:1、《环境影响评价法》早于2003年9月1日就开始颁布实施,要求所有的建设项目都要事先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而在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内、耗资3000万元(按照环评法的有关规定,这样的项目必须事先做环评)的铺防渗膜却没有进行环评就上马了;2、铺防渗膜以及与之密切关联的衬砌驳岸和改建驳岸,都未按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向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市文物局报批。因此,铺防渗膜是一个违法工程,分别违反了环评法和文物保护法。后来,由于国家文物局和北京市文物局的不作为,防渗事件一直局限在环保的层面上进行。

  二、“圆明园在历史上是水景园”没错,但不能由此得出结论:现在的圆明园遗址就得重现当年“河满湖平”的盛世景象。原因有二――一是时下的圆明园定位是文化遗址,而遗址保护的重要原则,是保持它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或者说原真性)。而圆明园遗址并不仅指大水法、西洋楼等还存有地上建筑遗存的部分,而是指整个圆明园。要保持圆明园遗址的原真性,除了要保持大水法、西洋楼等遗迹外,还应保持“残山剩水”,而不是恢复盛世的山形水系。因为,“残山剩水”才是与“残垣断壁”相匹配的,二者相辅相成、相映成趣,共同维持着文化遗址的历史感和沧桑感;试想,如果一边是充满历史感和悲剧色彩的“残垣断壁”,一面是河满湖平、游船如织、荷花蔽日的“盛世景象”,不仅非常不协调、不匹配,破坏了遗址的整体风貌,而且严重消解了圆明园丰厚的教育、认知功能。

  第二个原因,目前北京的水环境和水资源状况,已经与两三百年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想当年,圆明园所在的海淀区泉水涌冒,而且还有万泉河和玉泉山的“二水溶溶”。目前是什么情势?地下水严重超采,每年缺水4亿立方米左右。为了保障北京市民的饮水安全,每年不得不投入巨资,从自身尚且缺水的河北、山西长途引水(这样做是否合法、合理、公正,姑且不论)。在这种情况下,要想圆明园恢复盛世“河满湖平”的太平景象,无异于痴人说梦。综上所述,目前的圆明园没有必要,也不可能一年四季保持1.5米的地上水位。

  三、“防渗”不但并不是“必须的”,而且其思路就是错误的,违背了圆明园当初的设计原则,以及生态学原理。

  解决缺水问题的正确思路,应该是清华大学教授钱易院士在圆明园听证会上所阐述的:节水优先、治污为本、多渠道开源。具体到圆明园来说,一是节水优先,即“以水定景观”,多保留、栽种北京耐旱的本地草木,而不是一味铺种需水量大的草坪和“观赏花木”;二是多渠道开源,包括使用再生水和雨洪利用等。当时北京空军指挥学院李小溪老师就一再提议,圆明园附近就是再生水大户――清河污水处理厂,应该考虑使用再生水。如今,这一提议已经付诸实施:据《北京青年报》今年11月20日报道,北京市排水集团旗下的中水公司已与圆明园管理处正式签署了《再生水供应协议》,供水水源来自清河再生水厂(即清河污水处理厂――笔者注),每天将有2万吨再生水源源不断输入圆明园。即使按圆明园管理处的说法,常年保持1.5米的水深每年需水量为900万方,清河再生水厂每年提供700万方,加上北京市水务局每年提供的150万方,就基本够用,不必花那么多钱铺防渗膜。更何况,圆明园真正需要的是“残山剩水”呢!

  铺防渗膜的做法违背了圆明园最初的设计原则。圆明园重要的设计理念,是师法自然、山因水活、山水一体。“师法自然”无需解释,所谓“山因水活、山水一体”,是指:山和水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山上的植被除了依靠雨雪等天然水浇灌,就是依赖河湖中的水――一方面,河湖中的水渗漏到地下,滋养植物的根须;另一方面,山和水之间的石头驳岸中间留着许多缝隙,这些缝隙是连接山、水的天然通道,靠岸的植被,在很大程度是通过根须吸收河湖水存活的。这些缝隙还有一个功能,就是河湖中水生物的栖息、繁殖地:古人修筑驳岸时,沟缝的材料不是水泥,而是用糯米汤和鸡蛋清和成的草木灰浆,水草、螺类等水生物可以在这里繁殖、生长。关于这一点,有照片为证。

  为了做到“滴水不漏”,在河湖底部铺防渗膜,并用水泥把参差不齐的驳岸抹平封死,把浑然一体的山、水完全隔绝开来,显然是与古人的设计理念是背道而驰的。

  更有甚者,为了达到最大的防渗效果,施工人员“借整修驳岸”之名,采用现在建防渗墙的做法,把原来的石头驳岸拆掉,先在里层砌一道中间夹着防渗膜的红砖墙,然后在外边胡乱堆上石头,掩人耳目、以假充真――这不是“整修”,而是“重建”;不是保护,而是破坏!对此,北大的教授俞孔坚、崔海亭、陈昌笃、谢凝高、李迪华等六位专家,在2005年5月就联名给新华社记者写信,郑重指出:这些驳岸是圆明园遗址在历经沧桑后保存最完整的人工构筑物部分,其采用的工程技术体现了中国古代的建筑技术和艺术水平;此举已经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有关规定。

  令人遗憾的是,由于文物部门难以理解的沉默,这一破坏文物的事件没有得到追究。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2005年铺膜后的福海湖底裸露、光秃秃一片,其实是一种假象――经过100多年的自然演化,在圆明园的许多河湖干枯之后,河道和湖底长出了许多耐旱植物,如芦苇和其它北京土生杂草。即使在河湖干涸的情况下,这些耐旱植物也生长得非常茂盛。为了防止火灾,圆明园管理处每到秋季都要花费大量人力进行“打草”。因此,如果不是在铺膜前把杂草全部铲除,即使是干涸的福海,也还是“芳草萋萋”的。

  也正是因为这一点,梁从诫、俞孔坚等专家一致认为,目前圆明园是北京市内目前仅存的拥有如此丰富的乡土植物的地方,应该在发挥其文物、历史教育功能的同时,把圆明园建成一个乡土植物园,发挥其生态教育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