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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回广场的人性与公民性:成都都江堰广场案例

2010-02-02 作者:俞孔坚 万钧 石颖 来源:新建筑,2004(04):25-28.
摘要:
论述了城市广场的含义,指出它应是人性与公民性的体现,是人与人的交流场所,是每个人参与社会、获得认同并以之为归属的场所,本质上是一种政治景观。然而,城市广场的人性公民性早在欧洲巴洛克时代就已丧失,而在当今中国“城市化妆运动”中更是如此,一元化的社会意识使广场的人性与公民性只能在一些乡土景观中尚有遗存。随着中国日益走向民主政治和平民化时代,城市设计,特别是广场设计应首先召回其人性与公民性,用进步的物质环境积极推动社会隆意识的进步,以成都都江堰广场为例,探讨如何通过多元化的空间设计、可参与交流和聚会,的设计、人性化的设计、亲水性设计,以及增强认同感与归属感的设计,来实现广场的人性和公民性的回归。 The original meanings of urban squares lie in their humanity, democracy, and sense of citizenship. An urban square was a place for identity and public participation. This meaning as people and public places has been lost long since the Baroque time in the Europe, and urban square become a political tool of autocracy in the Western world as well as in China in the city cosmetic movement. This paper calls for a return to the humanity and democracy of urban squares to meet the need of, and more importantly to promote, the social and political progress in China. As an example, the authors discussed how the Dujian Yan Square has tried and achieved to design the urban square as a people place, through diversifying spaces, creating places for meeting and public participation, making water accessible and playable, and creating a sense of place and identity.
关键词:
成都     都江堰     广场     公民     人性;New Culture Movement, May 4th Movement, Urban design, Landscapedesign, Vernacular Chinese    

文献来源:俞孔坚,万钧,石颖.寻回广场的人性与公民性:成都都江堰广场案例[J].新建筑,2004(04):25-28.


一、广场的原义:唤起人性与公民性的场所

保罗·朱克(Paul·Zucker)认为:广场是使社区成为社区的场所,而不仅仅是众多单个人的聚集……是人们聚会的场所,是人通过相互接触和交流而变得有教化和被赋予人性,广场给人们提供了一个免于车流危险的庇护所和安全岛,是在繁忙的城市交通网络中的、使人可以重获安全和自由一个场所。


人文景观学者L·B·杰克逊(Jackson)指出:广场绝不应仅仅理解为一个环境和展示性的舞台,广场的内涵是极其丰富的,它曾经是、仍然是当地社会秩序的显示,是人与人、市民与当权者之间关系的反映。广场使个体在社区中的地位和作用得以显现,它使每一个人在社会中的政治、信仰、消费归属和认同得以彰显,并使这种归属和认同得以强化。公共广场不仅仅是一个供人休闲和唤起人们环境意识的场所,它是唤起公民意识的场所。


广场本质上是一种政治景观,是社区中的个体参与公共活动、参与社会、并显示其角色的场所。在西方,广场的这种属性的起源量早可以追溯至古希腊军队的例行立队集会,士兵们围成圈来讨论共同关心的问题。每个士兵轮流步入圈内,自由表达自己的建议,讲完后再退回到队伍中,然后另一个士兵再踏入圈内发言,这个“圈·就叫Agora,意即集合(assembly)。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圈·被当做合格的公民的聚会,在此对共同关心的问题自由辩论,各抒己见。这种·圈”被认为是西方公共广场(public square)的词义的源头。但广场的存在至少可以追溯至有人类居住史迹的那一刻。


早在原始母系氏族公社时代,人类在建筑属于自己的私密空间或庇护所的同时,围合了一个用于讨论公共事务的场所。如在距今日6000年西安半坡仰韶文化遗址中,在约3000m2的场地中分布着46座房屋,总体上呈不规则圆形并分为两片,围合着中间的“广场”和大房子;更典型的例子是陕西临潼姜寨遗址,在18 000m2的居住范围内,以广场为中心分布着五个组团,每个组团都有各自的中心和一座大房子,四周由20多座房子围绕着,而大小房子的门都开向中心广场。中间这个广场代表了“公家”,是集体的体现,在这个场所里,人人是平等的。在这里诞生了社会,一个由可以互换角色的、独立的个体所构成的社会。可以说,允许进入这个公共的场所,就意味着有共同参与政治、讨论公共事务的权利。这种社会性、民主性、平等性和可以互换角色的对称性是公共广场的原始含义。


如果说广场使社区成为社区,使社会成为社会,那么广场实际上也使人成其为人。广场本身是人作为群居的社会性动物的本质属性的反应,正如人需要私密的庇护空间一样,人需要作为交流空间的广场。对广场和交流场所的需求甚至可以在人类的远祖同类猕猴和猩猩那里得到证实。


广场的人性与公民性的特征在古罗马共和国的广场中,在中国古代和近代的村镇广场和庙会场所中以及在村口的大树下和镇中心的水井边等公共场所中,都得到延续和张扬,正是在这些公共的场所,当地的人民找到了认同和归属,认识了自己存在的价值,获得在社区和社会中的地位。如果说认同和定位使场所具有意义、使生活其中的人的存在具有意义的话,那么这样的能体现人性与公民性的广场,是社区与城市不可或缺的。

二、广场的失落


近两年来对广场的讨论成为城市设计讨论的一个热点,主要是对近年来广场的城市化妆功能的讨论和反思。在笔者看来,目前国内广场建设热潮中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广场的人性与公民性的丧失,因此,广场设计的首要任务是重归人性与公民性,也就是要召回广场的原本含义。


当然,广场的人性与公民性的丧失并非从今天才开始,也绝不是从中国开始。从15世纪中叶开始,罗马教皇尼古拉五世(Nikolaus V)就开始了将一个平民的墟市改造成神圣的城市的计划,这一改造计划一直延续到16世纪末,历经100多年的时间。在这一广场的神圣化和纪念化过程中,艺术家成为教皇们实现宏伟目标的工具,他们被邀请设计广场和广场上的建筑,艺术的完美和宏伟壮丽成为第一、甚至唯一标准,其中景典型的代表是圣彼得广场。超人尺度的巨形围廊、为展示圣彼得教堂的极度宏伟而设的宽广的空间和轴线,使每一个来到广场的人都被压迫和缩小到量卑微的位置,广场上的喷泉和雕塑仅作为纪念碑和观赏的对象,没有树荫、没有座椅。在这里,人性和公民性被彻底扼杀。


17世纪下半叶,巴洛克这一有效的压制人性和公民性的手段被法国国王路易十四用于凡尔赛宫及巴黎城市的设计,后来又在1791年经法国建筑师朗方传到了美国,继而在19世纪末和20世纪初在美国的“城市美化运动”中出尽了风头。J·B·杰克逊因此感叹由于艺术主导设计的流行,美国广场中曾经存在于乡土民间小镇公共场地上及乡村教堂广场上的公民性和人性的丧失。好在美国一向以对人性和公民性的尊重作为城市硅设的价值取向,因而“城市美化运动”在美国本土并没有持续多久,很快被广大专业人士和民众所唾弃。然而,几乎就在同时,违背人性与公民性的城市广场和公共空间设计却在欧美帝国主义的殖民地大行其道,在20世纪30年代又被欧洲新一代的独裁者所借用。后来的伊拉克萨达姆之流也无不效仿其道。


很显然,人性与公民性是一个健康的社会和政体在城市公共空间中的反映。作为一个走向世界、开放民主的中国新社会,政府部门理所当然应将人性与公民性还给城市公共场所。


三、重归广场的人性与公民性:都江堰广场案例


都江堰广场位于四川省成都都江堰市(原灌县)。城市因有2000多年历史的大型水利工程都江堰而得名。该堰是我国现存的最古老而且依旧在灌溉田踌的世界级文化遗产。广场所在地位于城市中心,占地11hm2,柏条河、走马河、江安河三条灌渠穿流城区,同时城市主干道横穿东西,由此场地被分为四块。原为大量危旧平房,1998年市政府在旧城改造时,拆出广场用地,旨在亮出灌渠和鱼嘴。1999年初开始在全国进行广场设计方案竞赛,最终本方案获得第一名并中标。此后经过长达四年时间的设计和施工,终于在2002年12月全部完工。本项目从地域的自然和文化变迁、历史、场所的现状以及当地人的生活及休闲方式诸方面入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考虑广场的纪念性、文化与旅游功能,主张设计源于解读地域、历史和生活。与此同时,设计始终强调广场之于当地人的含义和使用功能,把唤起广场的人性与公民性放在第一位。


1多元化的空间


无论是欧洲巴洛克的广场和城市设计,还是中国封建都城(如紫禁城)及神坛(如天坛),都是通过强烈的轴线和占绝对统治的一个中心(如雕塑、喷泉)来形成一元化的空间,以表达一种绝对权力的存在。这往往使其成为与乡土广场或日常生活的社区广场的一个主要区别。还广场以人性与公民性就必须首先打破在封建和极权意志下形成的一元化空间形式。都江堰广场也有一个作为中心的主雕塑,高30m,起到挈领被河水和城市干道分割的四个板块的作用,与雕塑成一直线的是一道导水镂墙,构成一条轴线。但这一中心和轴线更多的是起到空间组织联系和视觉参照的作用,并没有损害广场空间的多元化,形象地说,主题雕塑和楼墙在这里是个“协调者”而非“统治者”。


利用场地被河流和城市主干道切割后形成的四个区块,形成四个功能相对有别,但又互为融合交叉的区域,动中有静,静处有动,大小空间相套。


I区以观演广场为主。设有舞台,常为演艺场所和小群人晨练场所;同时又有滨河休闹带供使用者静处、散步或赏景,并有林下休闲区供南部居民区的使用者小聚聊天、遛鸟晨练。


II区以水景和平地广场为主。清晨和傍晚常有大量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开展。平时则是儿童戏水的乐园,这里有雾泉、高塔落水、坡面流水、卵石水池,,这里也是观光客的最佳去处,留影者可以找到许多奇妙的景观作背景。在南部和西南部设安静的林下休闲广场和下层式水池空间,一条蔽荫长廊将其与喧闹的北部分开,大量的树荫、座凳、安静的空间,最受邻里居民的青睐,西侧临河,与对岸I区的滨河休闲走廊相呼应,设大量石条凳,以供休憩、观景。


III区以旱地喷泉为主。吸引大量儿童和大人观赏和游玩。南、西两侧为樟树林,为游客提供大量的林下休息空间。西侧滨河带则同样提供石条座凳,近观河水。


IV区,桂花林下的袖珍空间。5m x 5m见方,晕宜三五成群的麻将客和耍牌者,而这正是当地民众的喜好。这种空间设计源于原场地中土坑的尺度,因为当时现场考察发现,这些土坑加上曾用于拴缆绳的水泥墩,是牌友们最喜爱的场所。


在II区和IV区之间,则是一下沉广场,与隧道相结合,沟通两区,叠瀑环绕,形成另—种体验空间。


2参与交流和聚会的场所


广场的设计从总体到局部都考虑人的使月需要,使广场真正成为人与人交流和聚会公乡场所。


(1)观演式交流:在I区观演舞台的设计中,演出、观看、伴奏和后台排练,都通过景观设计的空间处理手法,形成既有联系又有分隔的空间。舞台上是“金色帷幔”雕塑,它既是舞台布景,又是独立的雕塑,同时是演出的伴奏队的遮护。舞台背后有竹丛围合,其后是后台的排练场,一个绿色豁口将前后台联系在一起。舞台前景是一组涌泉-隔着下沉式广场与舞台遥相呼应的是台阶和高低叠石构成的观众席,一些叠石一直延续到下沉广场之中。—切都在风景之中:有表演活动时,这是一个风景中的舞台——回到风景的原始含义;平时则是人们日常活动的背景,使最普通的体育活动如舞剑、扇子舞,甚至是斜穿广场的人,也成为一种值得观玩的景致。


(2)集体自由交流:II区则为不同时段和不同人群提供了更为灵活多样的交流与聚会机会。镂墙、水景、楠木林和草地,定义了多种富有情趣的空间。早晨这里是太极拳、舞剑等各种群众性集体活动的场所,傍晚则可以看到在音乐伴奏下,交谊舞爱好者的翩翩起舞和成群的围观者。这种集体自由式参与和交流还以水为媒进行,它发生在II区的雾泉、浅水池和川区的旱地19泉中。


(3)小群体交流:II区南侧的樟树林下,IV区的桂花林“盒子”空间,最适于三五成群的牌友和聊天休闲者驻留。


3人性化的设计


(1)提供阴凉:结合地面铺装和座凳,在四个区内都设计了树阵,在瞬时人流量较大的I、II、III区种植分枝点较高的楠木和樟树,而在以小群体交流为特征的,v区,则种以分枝点较低的桂花林。


(2)座凳与台阶:在广场和草地边沿、水际、林下设置大量的条石座凳,让爱好休闲的当地人有足够的休憩机会。台阶和种植池也是量好的座凳。


(3)提供“瞭望”与“庇护”的机会:理论和实验观测都表明,人在公共场所中普遍存在“窥视”的偏好。看和被看是广场上最生动的游戏,林荫中和隐蔽处、广场和草地边缘,都是最佳的“窥视”场所,因而是设置座椅、供休憩的合适场所。而在明处或广场中央则设计活跃的景观元素,如喷泉和水体,吸引人的参与,使其无意间成为被看的对象和“演员”。


(4)避免光滑的地面:所有铺装地面部用火烧板或凿毛石材。


(5)普适性设计:广场的设计考虑各种人的使用方便,如年青人、儿童、老人、残疾人等。


(6)尺度转换:一个11 hm2的广场尺度是超人的,如何通过空间尺度的转换使之亲切宜人,是本设计所面临的一大挑战。本项目主要从四个方面实现空间的尺度转换:第一,通过30m高的主体雕塑,使一个水平二维广场转化为三维视觉感知和体验空间第二,通过斜贯中心的长达100多m、高达2-8m的导水镂墙和灯柱、廊架以及乔木树阵,进一步分割,形成隔而不断的流动性空间体验;第三,分别在I区、II区和II区与III区之间的地下通道处,设计了四个下沉式小广场,形成尺度适宜的围合空间;第四,用高约3m的灯柱、雕塑(如“金色帏幔”)和小型乔木(如桂花林和竹子)使广场空间和人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拉近。


4可亲可玩的水景设计


玩水是人性中最根深蒂固的一种。水景的多样性和可戏性是本广场设计的一个主要特 色、分割广场的三条灌渠,水流湍急,波涛汹涌,只可观不可亲不可玩。见如此好水只穿流而过,当地人和设计者都感可惜。所以,设计之初的一个重要设想是引河渠之水八广场,使人触手可及,为此,一次性从河中提水,从30m的“竹笼”雕塑跌落,经过有微小“鱼嘴”构成的坡面,旋转流下,水流经过时编织出一张网纹水膜,滚落浅水池中。池中大小口日石半露出水,如岷江河床上的浅水滩。从水池溢出的水又进入蜿蜒于广场上的溪流,一直流到广场的最南端,潜入井院之中,,坡面上、浅池中、溪流上和井院内,都有少年儿童尽情嬉戏其中。水面离广场铺装面近在寸许,人皆撩水为趣。步道栈桥穿越其上,步者如履镜面。


II区的雾泉、III区的旱地音乐喷泉和,IV区的叠瀑,都试图实现人与水的亲切交融,充分体现都江堰的水的特色。


跨越II区的渡水槽使水利工程设施成为一种独特的景观元素,一道银色的水流似乎自天而降,跌落到南端的井院之中,成为儿童戏耍的又一天堂。此外,横穿广场II区、III区的浅水道,再次把水的亲切与缠绵带给每一个流连于广场的人,


5归属感与认同感


广场是为当地人的,为当地日常生活的人的,因而广场的形式语言、空间语言都从当地的历史与地域文化中,以及当地人的日常生活方式中获得。关于这方面,已在另文讨论,于此不作赘述。城市景观是社会意识形态的反映,人们的价值观、政治权力和国家形态、人和人的关系都直白地陈述在城市景观中,特别是城市广场这样的公共场所。中国人的天坛和玛雅人的轴线是震撼人心的,但那是为神设计的;巴洛克城市广场和轴线是辉煌的,但那是属干帝王,和君主们的,是一元政治和社会形态的体现。走过五千年大一统社会的中国,终于迎来了平民化时代,但一元化的意识将顽固地存在很长一段时间。如果说人可以创造环境,而同时环境造就人和人的意识的话,那么城市设计师的重要社会责任就是通过城市公共场所的设计,促进社会向多元化和民主时代发展,其中首先应该还城市广场以人性与公民性。



[项目档案]
设计时间:1999年3月-2001年3月
建成时间:2002年12月
占地面积:11万m2
委 托 方:都江堰市规划局
设计单位:北京土人景观规划设计研究所,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
设计人员:俞孔坚,石颖,郭选昌,张东.李健宏,胡海波,胡丽娟,董涛,唐慧玲,胡东风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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