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来源:俞孔坚. 关于中国工业遗产保护的建议[J]. 景观设计, 2006(4):2.
编者按:今年4月18日,由国家文物局主持,在无锡召开了首届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亲自到会作报告,会上通过了《无锡建议》,标志着中国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正式提到议事日程。作为《无锡建议》的主要起草人之一,俞孔坚及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从1999年就开始了工业遗产的研究和保护实践,其中完成了广东中山粤中造船厂的改造利用工作(岐江公园),该工程先后获得全美景观设计师协会设计荣誉奖和第十届全国美展金奖;此后,他又主持了沈阳冶炼厂旧址设计,苏州太和面粉厂改造设计、北京燕山煤气用具厂旧址利用设计、上海2010年世博园中心绿地设计前期研究以及最近的首都钢铁厂搬迁的前期研究工作。从众多的成功和失败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借鉴国际工业遗产的研究成果和实践案例,特别是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宪章,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工业遗产保护的建议”。该建议的一些核心内容最终体现在4月18日在无锡召开的首届中国工业遗产保护论坛上通过的《无锡建议》。征得作者同意,在本刊公开发表俞孔坚教授给国家文物局《关于保护和利用工业遗产的建议》的全文,以便在专业领域能获得更广泛的讨论。必须说明的是,这里发表的《关于中国工业遗产保护的建议》是在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TICCIH)2003年发表的《工业遗产的下塔吉尔宪章》基础上,同时根据中国工业遗产的具体情况起草的。只代表俞孔坚教授的个人意见,欢迎业内专家参考和讨论。
为工业活动设计和建造的建筑、构筑物、生产工艺与工具、工业生产所在的城镇以及景观,以及相关的非物质遗产,与古代的文化遗产一样,都是中国文化遗产的有机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重要性。应该研究、讲授它们的历史,认定最具代表性和特色的遗产地,以国际有关遗产保护宪章和中国有关文物保护和管理法规为指导,实施有效的保护和合理的利用。为此,建议各界政府和社会团体及个人,应充分重视工业遗产的重要价值,开展工业遗产普查、鉴定、保护、研究和宣传教育工作。根据国际工业遗产保护委员会(TICCIH)2003年发表的《工业遗产的下塔吉尔宪章》,结合中国工业遗产的特点,提出以下建议:
(1)历史价值:对认识普遍的、或某类工业活动和过程具有典型的、重要的意义;
(2)社会价值:工业遗产记载了普通大众的生产和生活,是社会认同感和归属感的基础;
(3)科技价值:它们在机械工程、工艺、建筑和规划等方面具有技术和科研价值;
(4)审美启智价值:在工厂(场)、建筑和构筑物的规划设计,工具和机器的设计和建造工艺方面具有美学价值,和启发后代人创造性思维的启智价值。
(5)独特性价值:有的工业遗产在场地适应、布局、机械和安装、城镇等工业景观、档案及留给人们的记忆和习俗等非物质遗产方面,都具有内在的独特性。
(6)稀缺性价值:某些遗产在工艺、场地类型和景观方面濒临消失,使该工业遗产独具价值而需备加关注,那些早期的具有开创性的工业景观更是如此。
(1)中央和地方文物部门应尽快组织专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工业遗产的普查、认定、分类,建立遗产清单。以照片、录像、图纸和文字等形式系统发掘整理遗产地的景观和档案,收集包括口述历史和当事人记忆在内的信息,建立工业遗产数据库。
(2)尽快建立工业遗产评估标准,以系统地认定存留的工业景观、聚落、工场、类型、建筑物、构筑物、机械以及工艺流程。在遗产评价和保护及利用措施上尽量与国际标准具有可比性,以便未来进入国际清单和数据库。
(3)尽快开展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相关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经认定具有重要意义的遗址和建、构筑物应通过法律手段予以强有力的保护。
(4)对重要的工业遗产地必须有明确的界定,并针对其未来的保护和利用制定导则。任何必须的法律、政策和财政手段都必须及时落实。在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及地方文物保护单位过程中,应充分重视工业遗产的重要性。
(5)尽快甄别和抢救濒危工业遗产,以便采取合适的措施降低被破坏的风险,并制定合适的修复与再利用计划。
(2)保护与地区发展结合:在面临结构性改造的工业社区,应充分认识到这些改造对工业遗产的潜在威胁,并制定紧急行动预案,将保护工业遗产的计划与地方和区域的经济发展规划相结合。
(3)保护与利用相结合:最重要的工业遗产地必须避免有损于完整性和原真性的改造活动,一般性的工业遗产可以通过审慎适度的改造和再利用,来使工业建筑获得经济可行的保护,政府可以通过法律规范、技术支持和经济政策给以支持和引导。
(4)应急机制:必须制定出能够快速应对的程序,以防止工厂关闭后导致重要遗产被拆迁或损毁。有关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应该采取法律手段予以干涉。
(5)专家参与决策:各级政府应该成立专家咨询团,针对工业遗产保护提出独立的建议,针对所有重要工业遗产的行动,都必须征询他们的意见。
(6)公众和媒体参与保护:鼓励当地社区参与保护工业遗产的行动,媒体和社团在工业遗产的认定、保护、传播和研究方面有着重要作用,是工业遗产保护不可或缺的力量。
(2)真实性保护:就地按原样保护是首选措施。只有当社会经济发展有压倒性的需求时,才考虑拆迁和异地保护。不鼓励重建或者恢复到过去的某种状态,除非其对整个遗址的完整性有利。合理的开发干预过程必须可逆且尽量减小影响,不可避免的改变都应该记录下来,被拆卸的重要元素也必须妥善保管。
(3)通过再利用来保护:对工业建筑的再利用有利于可持续发展,工业遗产能够在衰退地区的经济振兴中发挥重要作用;通过产业用地的再利用,保持地区活力,可以给社区居民提供长期持续的就业机会和心理上的稳定感。所以,除非该遗产地具有特殊的、突出的历史意义,一般情况下允许对工业遗产地进行合理的再利用,以保证其持续得以保存。鼓励将工业地区的游憩与旅游活动与工业遗产保护相结合。
(4)保护非物质工业遗产:与古老或荒废的工业过程相结合的人工技艺是工业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应该详细记录,妥善保存历史记录和文献、企业档案、建筑图纸以及工业样品。
(5)工业遗产地生态恢复:开展工业遗产地的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
(2)学生教育:鼓励中小学生阅读或参与编写关于工业历史和遗产的专门材料。
(3)公众普及:提高公众对工业遗产的兴趣以及对其价值的认同,是保护遗产最可靠的途径。有关部门应该积极通过展览、媒体宣传,展示工业遗产的价值,并保证人们能方便地接近和参观重要的遗产。
(4)博物馆与展示:建立专门的工业和技术博物馆以及受保护的工业遗产地都是保护和解说工业遗产的重要途径,应该建立工业遗产线路,联系区域和全国的遗产地,解说工业技术连续传播的途径。
作者简介:俞孔坚/1963年生/男/北京大学景观设计学研究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 100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