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献来源:俞孔坚, 张蕾. 基于生态基础设施的禁建区及绿地系统——以山东菏泽为例[J]. 城市规划, 2007, 31(12):4.
1引言:禁止建设区,生态基础设施与绿地系统
为有效控制城市蔓延及其带来的生态和环境破坏,2006年,建设部公布了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新《办法》规定城市总体规划和中心城市规划中都要明确划定“禁止建设区”,“限制建设区”和“适宜建设区”,并要求制定相应的空间管制措施。本文强调禁建区的核心构成是生态环境和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以及城市安全的系统格局,而不是相同功能土地单元的拼凑。自然、生物、历史文化及生态游憩过程与格局的连续性和完整性是判别和划定禁建区的科学依据。在这个意义上,禁建区就是城市和区域的生态基础设施(Ecological Infrastructure, 简称EI)(1-3)。
生态基础设施强调空间结构的完整性和生态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它将生态系统的各种服务功能,包括旱涝调节、生物多样性保护、休憩与审美启智,以及遗产保护等整合在一个完整的景观格局中,落实在土地上。城市和区域EI建设可以通过缜密的过程分析(包括非生物自然过程,生物过程和人文过程)和模拟,来获得各个过程的景观安全格局,进而整合为具有综合功能的景观空间格局(4)。
另一个与禁建区和EI相关又有本质区别的概念是城市绿地系统。必须明确的是,EI和禁建区的概念与传统意义上的城市绿地,以及一直沿用至今的、为阻止城市蔓延的环城绿带,城市组团之间的隔离性绿地、城市的楔形绿地等概念是不同的(5)。最本质的不同在于EI是维持土地生命系统的基础性结构,而绿地系统的起源则更多是人为主观的设计。如何使传统意义上的绿地系统具有更科学的内涵和依据,并与最新的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关于“三区”划定等重大调整相衔接,是对当今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方法的一大挑战。
禁建区、生态基础设施和绿地系统,这三个系统并不是完全重叠的,但EI是划定禁建区和进行绿地系统规划的科学基础与核心。在此认识基础上,本文以山东荷泽为例,研究范围为菏泽中心市区及其周边342.8 km2,探讨基于生态基础设施的城市禁建区划定和绿地系统规划。规划以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维护和改善生态系统的综合服务功能作为目标,建立区域和城市不同尺度上的EI,并作为禁建区和绿地系统规划的基础( 图1)。
2建立城市生态基础设施
2.1水涝过程与城市水过程景观安全格局
菏泽地处黄泛平原,城市水系具有显著的地域特征,即古城外有护城河、环堤河,内有大面积的坑塘水面,其面积可占古城面积的10%~30%左右。但在近些年的城市发展中,坑塘水体被不断填埋,城市水面面积逐年减小,到2000年减少了约一半,仅占城区面积的16.2%,同时城区水网密度急剧降低。水体面积的减少已经给菏泽城区带来诸如雨季内涝严重、洪水风险提高等一系列影响城市安全的问题。规划因此提出了以下完善城市水系的策略, 并基于此建立水过程安全格局(图 2),该格局强调:
(1).保护和恢复城市河道水系的连续性、完整性。在对城市及其周边区域现状的水系进行梳理、通过不同时期的历史地图研究历史上的水系格局,提出了城市应当保护和恢复的河道网络,并沿这些河道建立具有适当宽度的连续植被,维护和恢复河道及滨水地带的自然形态,形成河流绿色廊道;
(2).保护和恢复湿地、坑塘系统。保护现有坑塘,同时恢复部分已填埋坑塘,并在城市新区结合低洼地、废窑坑,建立新的蓄水坑塘、湿地系统,并控制和保护滨水植被,使之发挥净化水质、水土保持等功能,成为分布于城中的绿色水体斑块;
(3).根据国外已有的暴雨雨水管理经验,结合菏泽实际情况,在微观尺度上提出雨洪管理措施,包括沿部分城市道路建立明沟排水系统,与道路绿带结合,雨季作为雨水的蓄排通道,在其它季节则保证良好的植被景观;结合附属绿地率的控制,提出“场地蓄水率”的控制建议,在场地尺度上结合绿地建立蓄滞雨水的空间,综合利用雨洪、补给地下水、减轻城市河流的容蓄压力。
2.2生物过程与城市生物栖息地景观安全格局
城市生物栖息地系统规划的基本理念是确立重要的需要保护的栖息地斑块以及有利于物种迁徙和基因交换的廊道, 建立生物保护安全格局(6)。基于这一理论,通过对区域及城市范围内的生物物种和土地覆盖状况进行实地踏勘以及分析,确定了需要保护的具有重要意义的关键景观要素,包括(图 3),包括
(1)以河流、铁路、公路、农田防护林为载体建立的城乡连续的生物廊道网络;
(2)城郊重要的大型栖息地斑块,如水源地保护区、大型湿地等,并建立乡土植物苗圃;
(3)建成区内部残留的小型林地、坑塘及其滨水植被斑块。
该生物保护安全格局的建立既为城市和区域多种生物提供栖息地和迁徙通道,也服务于农业生产和城市绿化生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